得在哪里?听说过,就很熟悉。
其实很多人喝酒的时候都没怎么看?酒坛上?刻的字,只是做了个标记便走了。在他?们看?来,这些天能喝到这么好的酒就已经是恩赐了,若是让他?们自己花钱去买这么好的酒来喝,他?们定?然是舍不?得的。
“我知道!”有人突然就想了起来,“这不?就是巷口那家酒馆的酒吗?掌柜的就叫这个名字!”
众人见?那人说的肯定?,心中微微有些雀跃,若是开在巷口,那是不?是意味着酒的价钱也在他?们的承担范围以?内。
喝完了这里?的酒,一众人又浩浩荡荡地往巷口走,惹得一条街的人都为之驻目。
纪漫初正在酒馆里?清点着自己的酒和不?断增长的喜爱值,上?次买了茅台已经花了她的所有积蓄,所幸这几天喜爱值得涨幅还勉强令人满意,不?然她真的是亏大发了。
“对?,就是这家!”酒馆外闹哄哄的,经历了上?次的几件事?情以?后,纪漫初已经对?这样的场景形成了条件反射,下意识地以?为有人要闹事?。
她绕过吧台往外走,看?到的倒不?是纨绔公子带着他?的侍从来闹事?,而是一群人火急火燎地往她这边冲,就好像晚了一点,她的酒馆就不?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