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泡,让天坑不再漆黑。
但是,月光虽美,但无实质性的用处。两个人挑着最为靠近岩壁的路下脚,将所有目力都集中在脚前的光束中,没有往树林里偏去半寸。若是能像蜘蛛那样贴墙而走,我俩早就飞上岩壁了。丛林的夜晚,是毒虫的天下,大部分的毒虫,都是昼伏夜出,并且喜好往潮湿的地方钻。
天黑后的岩壁,恰好符合以上两点。
虽说毒虫不如丛林里的怪物有威胁,但那些玩意儿趴在脚边,多少还是让人心里发毛。毕竟,之前那些大得离谱的鼻涕虫,咱们是在这附近见遇到的。我俩行路时,再不能分散半点儿注意力,都是集中在脚底下。
如果一脚踩中了那黏软软的鼻涕大虫子,岂不恶心到浑身发麻?
旗娃可以算是“昆虫恐惧症”的代表患者,一路上他都靠在我身边,毛手毛脚的走着。我猜着,如果丢一只鼻涕虫进他后脖子,这壮小伙得活生生的把自己恶心死。我让旗娃端好枪,替我留察丛林那一侧的动静。同时也能转移他的注意力。
括耳虫鸣,无处不在,我俩像是走进了舞会厅,耳边尽被无处不在的虫鸣所盖住,麻闹得有些不自在。其生态之好,虫数之多,可见一斑。我也猜得不错,天黑之后,这里面的确是毒虫的天下。光束照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