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那些乱七八糟的碎布条解开,一具伤痕累累的人体展现在大家面前。
徐氏、方巧菡、方书毅都吃惊地看着浑身沐血的秦正轩。
从头到脚起码有七八道长长的伤口,皮肉外翻血流如注,像一张张可怕的血红大嘴,腿上有一道伤口则深可见骨。流淌在门板上的鲜血将他的头发衣服都凝在了门板上,额角鼓起一个大得出奇的包,两只眼睛也肿得像小笼包,整个人气若游丝,无知无觉地躺在那里。
方巧菡觉得心悸。难以相信这就是两个时辰之前那个英勇地救了她们兄妹俩,又狂妄地宣布“小姐以后就是爷的人”的健壮少年。
那时他带着一群荷锄少年气势汹汹地离开,一定是跟谁打群架去了。他不是领袖吗,怎么其他人看起来都只是挂了点彩,他自己倒伤成这个样子。
“怎么伤成这样!”大夫怒道,“现在的年轻人,就是好勇斗狠!”
“大夫大夫,”胖二狗带着哭腔问,“我大哥还有救吗?”
“骨头倒没事,也没有内伤。就是失血不少,还得把伤口缝上。今晚准得发热,要能熬过这一宿,明儿不发热了,就算挺过来了。”
众少年怔怔地听着,先是松了口气,待到大夫说最后一句话时,又都提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