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红的、橘黄色、深紫色的叫不出名字的花朵被狗尾巴草束成花束,就这样被递到了她的面前。
抬头,触到那双眼眸。
温和,纵容,一如既往。
初见时“这个男人我前生一定见过”的感觉重临心头。
大约,她前生真见过他。
也许,这就是人们口中的姻缘。
他和她前生约好。
再见面时,携手共度一生。
她的新郎这个下午可真忙,和婚庆公司的人谈判、找教堂、清理教堂、拉来了神父、拉来了观礼嘉宾,看看,连花束也是他张罗来的。
而新娘只会发呆。
这下,花束也有了,但愿它不是从谁家的窗台偷采摘下来的。
也许,她的脚所等待地就是眼前的花束吧。
接过花束。
回看他,咧嘴。
咧完嘴后又敛眉。
清洁教堂时,怕弄脏礼服,他把礼服交给她保管,现在他就只穿一件衬衫,这个时节的阿尔卑斯山温度很低,可他额头上的汗刚被风吹干又添上新的汗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