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的分成也不太可能改动。
也就是商业比赛奖金,体总10%、田管中心30%、江省体育局10%、教练组及所有后勤人员15%,陈焕之个人35%。而广告代言收入则是田管中心15%、江省体育局20%、教练组及所有后勤人员15%,陈焕之个人50%。
附带一提,这些都是税后再进行分配。
比如陈焕之此前签订的sports代言,名义上是每年一千万,但这一千万中还包含60万的运动装备,再缴纳45%以上的个税、营业税及附加,最后分配完毕,陈焕之每年到手大约250万左右。
而img的惯例是在田径运动员收入中抽成时,商业比赛奖金是5%左右,广告收入15%-25%,根据运动员的商业价值大小,这些比例可以谈,但这绝对是税后收入的比例,不可能是陈焕之跟各方人士分完了再根据比例给经纪人抽。这样一来,陈焕之为了能够找经纪人就要付出巨大的代价。
但陈焕之在这方面比较舍得,用她的话说,“我宁愿多出钱,也不想事到临头发现团队里连个危机公关的人才都没有,更不想有一天别人通知我给我接了烟草广告。”
而第三个阻碍费诺克挖掘陈焕之商业潜力的因素,则是她自身的意愿。这个固执的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