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自己,如果十年前能遇到陆良鋭,那她会省去很多弯路,该是多么幸运的事情啊。
    十年前的和筱白是什么样呢,十八岁,比现在年轻可能比现在更好看点,不过那时候不会穿衣服不懂化妆,尤其是凶大好像是什么见不得的事情,衣服偏向保守内/衣选择能勒得最紧的,最薄的不能用加厚和聚拢的,性格怯怯弱弱的,胆小自卑脆弱又无知,一头扎进所谓的爱情里,好像宁愿粉身碎骨也愿意一样,比现在的和谷雨更差劲。
    如果她真的在爱情里粉身碎骨了,倒还好,也算图个清静,可她偏没有灰飞烟灭,反而是自己动手剥除了身上厚厚的茧,如同小时候养的蚕变成飞蛾一样,挣脱出来了。疼吗?怎么可能不疼呢?她剐的是自己的肉,剜的是自己的心,可她必须那样做,才能摆脱过去和够够,变成现在的和筱白。
    不算完美,与过去相比,至少是好得多,至少不会再傻乎乎地相信一个男人的话。
    如果是十年前,就算陆良鋭认识和筱白,他也不会喜欢她吧。谁会喜欢那个没有独立的生活,好像那个爱的人就是天就是地就是全部的空气,那样的女人迟早会让人觉得无趣乏味,最后的结果就是得之弃之。
    十年前,陆良鋭应该是二十岁出头的年龄,他应该也不会像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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