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以为他在说笑,还是塞了一只铅笔到他手上。
    这笔对于赫朗来说握起来很怪,不过赫朗还是很快学会了如何使用,不一会儿就将自己的名字写的漂漂亮亮了。
    当宋清莲接赫朗回家的时候,老师一脸笑容地表扬他是最佳宝宝,说他今天在写字课上写的字比老师还好看,像个小小书法家。
    全家都为了这个而把他夸上天,江靖达也不禁在心中升腾起小小的骄傲,捏了捏它的鼻子,“朗朗会写字?”
    其实这并不值得开心……赫朗心情复杂地点头,然后沉思了一会儿,告诉他:“哥哥,我不想要写铅笔,我想要毛笔。”
    江靖达也没多问,立即就去文具店买了笔墨纸。
    重新握起熟悉的毛笔,在沾上墨水的那一刻,他似乎又回到了以前,所有的回忆都从笔尖涌上大脑。
    他在宣纸上挥墨而书,笔酣墨饱,行云流水,端正而笔锋浑厚的大字清晰无比。
    路过的佣人们啧啧称奇,瓜兔得意地跳到宣纸旁边看了又看,最后用赫朗的手机,给他拍了视频传到网上。
    过了一段时间,宋清莲被一群当地记者采访,并且要求赫朗展示他的书法,去参加当地的节目,然后给他做一期神童专访。
    赫朗越想越觉得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