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样的画面,杜黎只是稍稍想了一下,便觉得惊心动魄。
他收回思绪,转而看向躺在病床上的杜太太。她满脸的淤青刮痕,毁容似的,实在不美观。他从没见过一个女人这么疯狂,为了救人,可以不要命、不要脸,不计后果。
他想起秦易的话。当初为什么要娶这个女人?娶任何一个名媛都比娶她好。
他给的理由有三:
1、她在马场救他时,身骑白马疾驰而来,英姿勃发,挺酷。
2、长得可爱。附和他的审美。
3、觉得她是匹烈驹,可以调.教。如果调.教成功,那比赚一个亿还有成就感,会让他倍儿有面子。
现在他看着满脸伤痕的姑娘,开始重新审视娶她到底有什么好处。
可爱?呵呵,一个不爱惜自己的脸蛋姑娘,可爱个鸡毛。
冷嘲一阵后,杜黎又平静下来分析。
他后悔了吗?没有。这一刻他反而觉得,娶她是真的赚到。
他一直以为杜太太的酷,只是外表。而现在才明白,杜太太的酷,是深入骨髓的。即便她现在丑逼成这样,杜黎依然会觉得她挺酷。
烈驹之所以吸引人,是因为它的性格独一无二,可以随时刺激人的征服欲望。
凌晨两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