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门去上课了。
接下来的这一个多月,她主要的任务就是跟着外教学习英语。
每天从早上学到晚上。
去上课之前,宁思准备了两个厚厚的笔记本,比初高中时候所有的笔记本加起来都要厚。
宁思是没什么英语基础的,初中没怎么学习,中考的时候英语满分一百二十分,她只考了五十多分,具体五十几忘记了。
她高中只读了一年,高一那年英语基本都是四五十分。
在这方面,她基本上没有任何基础。
就现在这个教育水平,可能随便一个小学一二年级的小朋友英语都比她厉害。
不过,外教说她这种什么都不会的,学口语反而会比较好学。
宁思不太明白为什么,反正她要做的就是跟着外教学。
宁思的外教名字叫jimmy,是纽约人,今年二十七岁。
jimmy是非常典型的美国人,活泼好动,丝毫不掩饰自己内心的想法。
宁思比较喜欢跟这种类型的人打交道,两个人交流的时候也轻松了不少。
jimmy的教学方法是比较开放的,跟他在一起呆一整天,宁思都不会觉得腻烦。
不过,背单词这件事情,宁思还是很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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