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十八岁那年,媒人上门来说亲。那户人家出的聘礼高,足足有两百块钱的聘金。
在一个年收入不过一两百块钱的年代,两百块钱的聘金相当的高。北雨棠的父母想也没想的答应了下来。
北雨棠的未婚夫王斯是军人,常年在部队里,每年只回来一两次,每次都是匆匆的来,匆匆的走。
就连新婚夜都是草草的了事,第二天就赶回部队。由于王家出了两百块钱的聘金,婆婆一家人对北雨棠很不好,认为北雨棠是他们王家花大价钱买来的媳妇,时常打骂,所有的家务活全部由她一个人承包。
只要北雨棠稍微休息一下,铁定要遭到婆婆林氏的骂。
在王家北雨棠妥妥就是一个受气的小媳妇。
嫁入王家三年后,婆婆林氏以她不会生养的名义,让王斯和她离婚。北雨棠不同意,死活都不同意。
聚少离多的情况下,她一个人如何生。
北雨棠在好友的怂恿下,带着五块钱去部队找王斯。钱花完后,一路上乞讨着到了王斯所在的城市。
茫茫人海,她却不知道王斯的部队具体位置。北雨棠饿晕后,被餐馆的老板娘收留下来,在她的店里洗碗、打扫卫生。
北雨棠从未放弃过寻找王斯的部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