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多罢了。
    很多时候,吃货之所以叫吃货,因为他们来自不同的地方,却有着极为相似的默契度。
    其实,吃猪蹄的时候,柯小航还是觉得拿一次性手套,把猪手抓在手里啃才过瘾。可现在人太多了,还有人时不时看一两眼解解馋什么的,抓在手里有点不文雅,还是拿竹签慢慢吃算了。
    他手上插的这块猪手还带猪脚趾的那种,烤的很焦脆酥黄,闻起来香的要命。猪手看起来有点像油炸过后,皮质缩在一起,边缘还有点卷起来,厚厚的皮经过炭火烘烤以后,逼出了多余的油脂看起来特别薄,金黄色外皮,脆脆的好似穿戴了一层黄金甲一样,色泽金黄发亮。有了特殊手法的卤制,猪手本身就已经熟透了,烘烤不过是另一道加工,给它起了锦上添花的作用。所以在咬下的时候,根本就不用担心火候不够,烘烤的时间不够长,会不会咬不动,咬不烂的问题。
    烤猪手的美味在于,在吃到第一口的时候,不仅能感受到各种调料辅佐下诞生出的奇特香味,还能领略到猪手肥厚皮肉的特殊焦香,那层肉质并不油腻,相反吃起来香极了,不但脆酥酥的,还有弹性,带几分韧性,嚼起来还有qq的口感,越吃越过瘾的感觉。这外层是弹性十足,里层的味道也不弱,卤汁入味三分,渗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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