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自小聪慧好学,十三四岁前用不着银子,十三四岁后,便去了边疆,那里三国交界之处,鱼龙混杂,又冲突不断,自有许多挣银子的门路。
可以说,军门中人,打几场仗,外面收缴的珍稀之物,不过是一部分上缴,其他的充当军饷,或者干脆大家分了,这都是大家心照不宣的事了。
及稍大些,他封侯拜将,自有诸多赏赐田地,每年所收银钱,不知凡几。
银子这种东西,对他来说,几乎是随意取之。
那一日,见她小手紧攥着他的斗篷边缘,还夸说那貂绒泛着金丝,好看,他便特意命人去边疆搜罗,不知道寻了多少金丝貂绒,才做成这么一件。
巴巴地寻了个机会,送给她,只指望能让她高兴罢了。
谁曾想,她根本是不敢收的。
偏偏她小小年纪,说得还颇有道理。
萧敬远良久后,望着眼前犯愁的小姑娘,才轻笑了下,仿若不在意地道:“没关系,你既喜欢,我便让掌柜留着,哪一日寻了机会,再给你吧。”
机会?什么机会?
他和她之间,能有什么机会?
阿萝忽然想起那一年,他给她送了那五色大补药,谁知道却因此闹出误会,自己还特意和他提过这事儿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