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不计较发胖、高血脂等问题的前提下, 肉类的口感,能带给很多人满足感。
    算上路过的金发小哥, 陆同悠他们四个都是同好。
    培根和火腿,煎的焦香, 散发出熏制肉类的油脂香味,浅黄色的芝士被热度融化,咬一口能拉出丝儿来, 去腥腌制的肉排混着香料味, 再来口腌黄瓜片,或是喝口柠檬水,卡路里使他们幸福。
    四个人都相当的简单粗暴, 洗干净手之后, 就基本上没借助过工具, 切肉卷培根, 加芝士捏黄瓜片, 都是徒手操作, 相当的不讲究。
    能让素食主义者看着头疼, 精致小厨房主人辣眼睛的‘糙’法。
    安东尼和卡瑞曼也就算了,一个能生吃活吞,手抓也很正常,另一个是饮食风格就这样,很粗犷的壮大叔, 但是, 路人小哥和陆同悠, 一个是蓝眼睛的俊秀帅哥,一个是精致的卷发小天使,怎么也能这么豪放?
    四个人是真的很能吃,抓来的兔子和羊被吃的差不多了,小哥带来的一些蔬果调料也用了不少,等大家吃饱了,安东尼还拿出小哥带来的鸡翅,放在还有余热的锅上,慢慢油煎,等会儿当零嘴吃。
    卡瑞曼抓来的羊,体型小,但一点也不萌,吃掉也就吃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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