己的土地,要解决员工的住宅问题,只能买地建房,在这方面目前还没有什么优惠政策。
可以这样说,这次完全是老板们自掏腰包买地建房来解决的公司员工的住房困难。
既然如此,你们觉得公司不应该出台这样的条款约束分到房子的员工?那么有人拿到了房子却另攀高就,公司还得让他无偿住着房子,而自己的员工却陷入住房困难?”对于这个问题的解答就显得有些犀利了。
“可是我们拿到房子不是还要交租金嘛!”有位女同志弱弱地说道。
“公司最小的一套两居室房子也得将近七十平米,这样的房子的租金应该是多少,想必大家都清楚,可是公司给大家规定的租金又是多少?
如果你们不是公司的员工,你们以为能用这么点钱租到这么好的房子?”这次坐在大家面前应对咨询的是公司的人事部长兼分房领导小组组长孙惠。
“满五年后辞职补差价这个到底该怎么理解,我怎么看都觉得与五年内辞职没什么大的区别。”接着又有人提出疑问。
“怎么会没有区别?五年内辞职是必须交回房子,五年后辞职可以继续居住,但是辞职后的租金不再享受公司内部租金,公司每年会结合本地的租金制定出一个合理的月租,辞职后继续租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