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至于,颜姝顺利地补完了作业。
    以前做这种事直接明目张胆,根本不需要看老师脸色。
    但她一心要做好学生……咳。
    班主任点了几个人的名字去楼下的阶梯教室搬书。
    广播里又在喊班长,颜姝放笔下楼,去领了几盒新粉笔以及几块黑板擦来。
    以往开学就要换教室,但现在只有十六个教室供给,想换都换不成,只是把初二(2)班的牌子换成了初三(2)班而已。
    这是一个很悲伤的故事。
    他们的教室在五楼,每次跑个厕所去下小卖部都要进行一番心里挣扎,秉着能不下楼就不下楼的原则。
    这在班上衍生了一种新职业——跑腿小哥。
    大课间里,总有那么一两个同学会下一趟楼,顺带帮班上同学带吃的。
    而且还分文不收。
    颜姝拎着好几盒垒起来的粉笔,边上楼梯边走神,差点撞到人。
    “对不——”
    她看清楚来人的样子,把那个“起”字咽了回去。
    哦,是路铮啊。
    那不说了。
    这偏见,不要太明显。
    路铮一手提一沓书,虽然他看上去高高瘦瘦的,但力气还不小,也不见他脸红气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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