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血比起人血来说基本上是毫无味道的,贫民窟的老鼠更是恶臭无比,但当饥饿感袭来之时,她根本无法选择自己的食物,未免在意识不清的情况下伤害人类,她只有趁自己还没有被饥饿感冲昏头脑之前用一些小动物血充饥。
人贩子的血虽然给了她极大的满足,但是那个小男孩惊恐的眼神一直在她脑海中挥之不去,她从贫民窟的喊打喊杀中逃脱出来之后,就一直刻意地与饥饿感对抗。
科林斯王宫里的人她一个也不想伤害。
她要在意识不清之前离开王宫,离开科林斯。
她一手扼住喉咙,埋着头,想往王宫外冲去,她还记得离开王宫的方向,然而刚跃上一座屋顶,就闻到了一股浓郁而陈旧的血腥味。
那是动物血。
她往血腥味传来的地方看去,是厨房。
她连忙改变方向,朝厨房跑去,好在一路上并没有守卫,也没有人看见一个穿着黑色斗篷横冲直撞的女人一路奔进了厨房。
厨房里除了灶台上有一碗放置了一天的羊血之外,还有一只系在灶台下的羊羔,尤妮丝先是端起碗来大口大口地将羊血喝完,随意擦了擦滑到下巴上的血痕,然后迫不及待地扑向羊羔,双手紧紧钳住羊羔的头,便已经咬上羊羔的脖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