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渺很肯定道:“是啊。”
    她软乎乎的下巴, 蹭了蹭哥哥的肩头, 宋渺说:“——我当时是真的真的真的很喜欢很喜欢他的。”她还强调地用了好几个“真的”,万分坚决。
    那个傻乎乎的宛宛,怎么会不爱蒙嘉殷呢?她性格单纯,懵懂无知,只为美色倾心,蒙嘉殷又是那样英俊温和的男人,纵使他被迫娶了她,可到底没有对她做出什么不好的事。若是说,朝宛没有真心喜欢过他,那才是说谎。
    只是,到最后,他们分道扬镳也是必然的。
    蒙嘉殷对朝宛有过爱慕吗?大概有过。
    毕竟她有着一张精致皮相,但这爱慕最终还是在这么些日子里,消磨于她的蠢笨与不谙世事。
    蒙嘉殷后来顺势而为,答应了她和离的要求,也正说明这一点。
    他若是有一点犹豫,当时都会出口拒绝。但他没有。
    所以,宋渺便将那朝宛该对蒙嘉殷有着的喜爱一刀斩断,她不愿做个占着蒙嘉殷夫人的名头,还刻意勾引男人的碧池。
    喜欢一个人,就要将上一个喜欢全都擦掉,这才是堂堂正正,清清楚楚,纯粹干净的喜欢。
    朝家二小姐的脑袋瓜,也只能这么想。所以,就是这样简单的脑回路,便被朝云说成是“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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