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有一姓金男子,年四十有三,家中开了一骡马大车店,家境尚算殷实。早年丧偶,后经媒人介绍,续娶了领村一姓柳的,二十出头的小寡妇。
金翁虽尚在壮年,但平时喜欢饮酒,且酒品不好,常与人争斗。一次酒后失言,与人动起手来,竟是被碰到了命根子,因此不能再行夫妻之好。
柳氏因此常以泪洗面,金翁心有怨恨,便愈加喜欢饮酒,喝了酒之后也常常对妻子拳脚相加,用以发泄身体上的缺陷。
自此,柳氏便不敢在他面前露出愁容,只得趁他外出饮酒,夜半无人之时才敢偷偷的哭泣。
一晃,柳氏嫁入金家已有四年,四年间,虽夫妻并不和谐,但金翁做起生意颇有些手段,柳氏也擅长操持家务,喂养牲畜,因此大车店的生意越做越红火,老金家的骡马也长得相当壮实,闻名乡里。
这日,金翁去朋友家喝酒,天色渐晚却仍不见归来,柳氏知道,他怕是又要留宿在朋友家了。反正夫妻二人素来也没什么交集,稍有不如意,还会拳打脚踢,因此他不回家,柳氏也落得清静。
她整理好草料,去窝棚里喂骡马,这群小家伙都是自己从小养大的,因此与她感情格外的好。其中柳氏最喜欢的,便是一匹唤作“阿麦”的骡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