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宁继续道:“所以我想那个两点的闹钟,是柴田太太定的。她在确定被害人会在凌晨三点回来后,就在两点时起床,准备了给被害人当做宵夜的一顿饭。在被害人牌局结束回家后,为他准备了洗澡水,让他去洗澡,之后让端上之前准备好的饭菜,让被害人当做宵夜吃下去,在他吃到一半时,找个借口让他来到长廊,接着就用木刀从背后袭击了她。这时候将近五点了,柴田太太就先将带着血迹的木刀扔到了楼梯间,那时候大家都还在睡觉,不会存在有谁会目击这一点的危险。再接着柴田太太就带着她的高尔夫包,来到了楼下,坐上了来接她的朋友的车。”
目暮警部消化后提出了一个疑点:“可早晨六点才会送来的报纸,又是怎么一回事呢?柴田太太可是晚上七点多才回来的。”
“七点多?”林宁重复了这个词,“七点五分是七点多,七点半也可以被称为七点多。”
目暮警部:“你是说?”
林宁:“为了制造不在场证明,即让刑侦人员认为摆在餐桌上的那顿饭是早饭,而不是宵夜,柴田太太准备了两个混淆的手段。第一,是将当天的早报拜访在餐桌上;第二,就是让录制早上八点才会播放的录像带,在报警前都还没有被拿出来。这确实很好的混淆了刑侦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