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也挺好奇的。
两人说着话就进了百货商场,和翟仲凌的漫无边际不同,娉婷这几年已经来过很多次了,也算是熟门熟路。
“回去过年你还要穿军装吗?要不买布给你做一身,还是直接买现成的?”现在的人对军装真的是迷之崇拜,别说军人,就是不当兵的普通百姓,也都爱买身军装穿一穿,也算是这个年代特有的潮流吧。在这种特别的环境里,其实穿军装并不显得多特别,只是难的过年,又回去探亲,天天穿军装也不大合适,起码娉婷是这么认为的。
“也不用特意买了,家里还有以前我妈给我做的衣服,统共也没穿两次,不就跟新的一样。”大多数男人对衣服并不考究,翟仲凌自己是懒得在衣服上花什么心思的。
娉婷也不禁想起上辈子的那几个名人,乔布斯、扎克伯格什么的,也都是同一款式的衣服买几件。他们不是没有其他选择,只是注重效率,更加在意时间的价值罢了。难道成功的人都具有这种特性吗?
“那能一样吗?再说也不知道你现在跟以前比是胖了还是瘦了。”娉婷决定不给他选择的机会,不如直接给他做决定,反正衣服放在衣柜里也不会坏,总能找到可以穿的场合。翟仲凌自己对衣服不上心没事,她这个做媳妇的,总不能不给他置办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