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李钺投资影视剧,都是直接以个人名义注资剧组,从来不需要考虑版权归属问题。可《蜀山》作为一部网络,其版权归作者及其连载网站所有,李钺如果想把它改编成影视剧,就需要和作者及原河网进行洽谈。而之前《蜀山》的影视化谈判破裂,除了有价格谈不拢的原因外,还有原著作者不太愿意把自己的交给当时买影视版权的公司改编的缘故。
价格先不论,仅看原著作者的态度,便能知道这是一个宁缺毋滥不差钱的人,比起卖出改编权后得到的金钱,他显然更在乎自己的作品会被改编成什么样。既然作者是这个态度,那么李钺以个人的名义去谈版权就明显没什么优势,但又不能公司出面买版权。毕竟金石资本是家投资公司,公司经营范围并不包括制作影视剧,以前李钺对外都是借着金石资本的名义,但实际上的资金流动并没有牵扯到公司账目,所以并没有违法。
可如果要以公司的名义去谈《蜀山》的版权,那就是两回事了。一直是个遵纪守法的良民,李钺自然不会做这种授人以柄的事。想了一会,他命人联系了方正传媒的方总。
方正传媒作为一家主营经纪约的公司,其公司在注册的时候其实也包含了影视制作这一块。不过虽然在公司草创时有过投资影视业的想法,但在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