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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向平。
罗家和啧啧赞道,
“向平不但文思敏捷,就连字也写的颇有风骨,这钢笔字比起之前的铅笔字竟是又多了份飘逸。”
温向平谦虚道,
“罗大哥谬赞了,不过是钢笔落笔轻重比铅笔更清楚些。”
“哎――”
罗家和说,
“何必谦虚呢。”
一边从公文包里拿出一个一指厚的盒子出来,
“既如此,我和你嫂子送的这份礼物也还算合适。”
说着把盒子推到温向平面前,
“不是什么贵重东西,但写着应该还比较合手,你看看还喜欢么。”
温向平双手接过,依言打开,只见一根通体黑色的钢笔静静的躺在盒子里,笔盖和笔身的交界处是半指宽的金色,笔身整体偏圆润。
温向平小心拿起,轻轻拔开笔盖,尖尖的钢笔头在光下反射出温润的色泽,看着漂亮极了。
温向平小心收好钢笔,真心实意的道谢,
“我太喜欢了,罗大哥和嫂子费心了。”
罗家和哈哈笑着摆摆手,
“先别谢的太早,我这钢笔送出来可是有条件的。”
说着又拿出一本杂志来,翻到正文第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