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港权”是最近的新闻大热点,几乎每档新闻及资讯节目都会报道,甚至连娱乐节目也会八卦两句,传媒无孔不入。
《晚间新闻》里,新闻主播:“最近几天,陆续有无证儿童到入境处‘自首’以及申请居港权。特区政府决定引入‘居港权证明书’制度,规定内地人士必须于内地申请居港权,本港入境处将不予处理。”
外派记者访问入境处相关职员,对方说:“根据本港的《入境条例》,享有居留权的儿童需要经过合法审批的安排才可以来港定居。行街纸只是基于人道主义,允许他们在特定时间内在本港享有有限的行动自由,并不意味他们可以在本港就学或者就业,更加不等同居港权。我们重申,一切通过非法渠道来港的人士,入境处有权将他们遣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