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拧,眼色与腔调都沉了几分,“你想多了。”
“我认得你。”程朗用这四个字去反驳她。
程心没接话,听他继续说:“6年前,你去过我们村,喊了我的名字,站在我面前,哭。”
他盯着她,比划手势:“当时你这般高,长头发,扎马尾,穿黑色恤衫和运动裤鞋,皮肤比村里的人都要白……”
他透过她回忆六年前仅有一面之缘的某位女孩。
眼前的程心身着长至膝盖之上的黑色棉外套,脚穿黑色中筒靴,露出的两截小腿套着浅蓝色牛仔裤,简单舒服,耐看得体。她比小时候高了许多,五官长开了立体了,头发也剪短了,可那个模子的痕迹仍然很浓重。
“当时为什么哭?现在又为什么讨厌我?你不认为解释一下对我比较公平?”
程朗看上去有些受伤,说话声低细,却从喉咙深处发紧。
他心底有难以言喻的难受。
作为他,从来不是惹人厌的混蛋,换句话他人缘不错,夸张些说,他24年的人生里头没有与人红过脸吵过架,没有惹过谁不高兴不安生。
他的小日子平淡踏实,直到那个女孩莫名其妙地出现,莫名其妙对他哭,眼里写满与他的故事,然而一个字都不说不哼,抹把泪调头就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