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起来,穿鞋的时候,就看见这个小狗钻到我拖鞋里在睡觉。好可爱。
那狗很好玩,对我爹妈都不亲,就是看见我了,喜欢绕着我转。
我真的好想留下它。可是这是不可能的。
我爹妈见我很喜欢这只小狗。就想了个折中的办法,不用扔掉它,把它送给市里的一个亲戚。这样这小狗就算是有了着落,我也可以在休息的时候,去看它。
我们的那个亲戚来抓小狗的时候,小狗很不愿意离开我家。几次都从自行车上跳下来,从公路上往我家这边跑。
那亲戚没招,就干脆让我抱着小狗,和他一起回市内。
到了亲戚家,我又逗弄小狗好长一段时间,才忍心把它关进亲戚家的厕所。隔着门对它说:“小雪,我过几天再来看你。”
那个小狗浑身是黑的,但是四个脚雪白。所以我叫它小雪。
小雪在厕所里哐哐的叫,用脚刨门。
我把小雪送了人,过了几天也就忘掉。我那时候还是小孩子嘛,那里有这么长的记性。
过了半年,我又去那个亲戚家玩,突然就想起了小雪。进门就问,小雪在那里。
亲戚就笑我,你别惦记了,狗子没得记性的,最多记七天。七天过了就忘了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