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都不能继续。在这样的权衡后,我同意了孟律师的提议,从他手里拿到了我需要供述的内容——这就是第二个问题的答案。”
在发现“坚持争取自己的清白”和“继续研究救命新药”这两个选择有所冲突时,林京最终选择了后者。
他不在意自己的名声,也无所谓蒙冤地背上罪行,他只想尽快继续新药的研究。
但熊小时不能不在意。
她在意到内心里翻江倒海!
“你的意思是说,你所有的供述,都是孟建国孟律师给你的,你只是照着背下来,然后上庭说了出来?”
“是。”
如果林京的话真的,那这是真的要完。
他跟孟建国见面的环境是完全私密的,只有他们两个人知道他们都说了些什么。如果孟律师不承认他说的这些,那他当初承认犯罪的原因,实在很难站住脚。
而孟建国一定不会承认,他的这个做法根本就不可能拿到明面上,这已经属于职业犯罪了!
虽然她还没有拿到案宗,不知道这个案子对林京来说到底有多么的不利,但就因为为他做无罪辩护太难,就让他把一个谋杀的罪名认下来,还在中间传递信息促成他的罪名成立……
顶尖的刑辩律师,都是这样做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