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他带着我去了尼泊尔,去爬什么世界第十高峰,在群山间整整徒步了十五天。
半个月里,我们从一座山峰翻越到另一座山峰,由低海拔慢慢向高海拔过度,最终登上海拔八千多米的最高峰。出于安全考虑,也为了席宗鹤的身体着想,我们雇了一位向导和一位挑夫。
我那时候英语还很差,只听得懂少量词汇,与他人的交流工作一般都是落在席宗鹤身上。这也就造成了,期间我无数次地想叫他们回头下山,但根本没人听我的。
席宗鹤腿好了,能走了,医生说恢复的不错。但登山是件极其耗体力的运动,对膝盖的损耗也很大,更何况最终还要上到八千米的高海拔地区。
第十天,我们上到六千米,我还好,但席宗鹤已经出现缺氧反应。
“席先生,六千米已经够了,我们回去吧?”
他坐在一块大石头上,口鼻处罩着向导给的便携式氧气瓶,嗓音都是嘶哑的。
“我要爬上去。”他垂着眼,就给了我一句话。
然而伺候了他两年,我已经逐渐摸清他的性格,有这句话就够了。
我蹲在他身前,一时无话,心里恨不得将他打晕扛下山。日出哪里不能看了,非得上这儿来遭罪?
“既然你坚持,那就继续爬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