彼时, 白童子正坐在妖马炎蹄的背上,居高临下地盯着叶久泽,一边暗自奇怪为何自己的“读心术”失效了, 一边又觉得叶久泽“假装”镇定自若的态度很可笑。
区区一个人类,敢来挑衅他?怕是嫌弃自己活得太长。
虽然她确实很有实力,能凭一己之力干掉数百只妖物,可对上骑着妖马炎蹄的他,终究是棋差一招。
毕竟,他占据了高空的有利位置,而她作为一个人类,并不会飞。灵活度高的空军对战装备齐全的陆军,很多时候,陆军都是吃亏的一方。
只是,叶久泽此人的战术,并不能用常理踱之==
他一把长剑干掉了一堆妖怪,站在满地腥臭的渣滓中,扬起脖子,定定地注视着白童子……胯下的妖马炎蹄,随后,陷入了漫长的沉思。
那是一匹马,一匹烈火为鬃、赤焰为翼的宝马!
在物资匮乏的古代,英姿飒爽的它简直是男人梦寐以求的坐骑!它是劳斯莱斯幻影,是法拉利布加迪的终极!更是——装逼神器!
每一个男人,都有“小时候收集变形金刚,长大了收集限量鞋和豪车”的爱好。就像是女人普遍喜欢“小时候收集芭比娃娃,长大了收集限量包和口红”一样。
叶久泽作为一名糙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