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滑稽,忍俊不禁。
    还真是个矛盾的男人,开着法拉利,却吃着几块钱的路边摊;出身显贵,却喜欢风餐露宿,一次次地把自己置于绝望和危险的境地。
    他是祖国之子,更是自然之子,用全部的热忱及真诚,去体会活着这件事。
    “丫头,陪我喝点?”
    平安点点头。好奇怪,分开的这段时间,他俩似乎都喝了很多酒。
    也许酒真的是个好东西,它能让陌生变得熟悉,能让疏远变得亲密,也能让爱过恨过的人,越过谎言和伤痛,重新拥抱。
    平安渐渐又喝多,隔着夜色蒙蒙,她双手托着腮帮,看着清辰,听他天南地北地讲着,她闻所未闻的、有趣的过往……
    “知道我为什么喜欢他家的烤串吗,因为陈叔的羊都是草原上的黄羊。我在内蒙集训的时候,曾和那里的牧民一起去围猎过,从狼嘴里抢夺食物,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有一次夜行,五条公狼包抄我……”
    平安喜欢听。更喜欢她爱的男人,走过大漠沧海,阅尽生离死别后,依然能陪她坐在这夏夜的长安街头,喝着啤酒,聊着往事,细水长流。
    她始终微笑着,微醺着,喝着……
    “丫头,丫头——”清辰看着醉倒在自己肩上的女孩,抱歉对陈叔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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