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难怪这样的女人能和太子勾搭上,每一步都掌握的刚刚好,若是他没有见过她的真面目,说不定也会被这样有勇有谋识大体的王妃给收复,甚至还要撮合李耀和她好好过日子。
郑之南在王府大半年,李耀有天忽然问郑之南想不想去街市上逛逛。
郑之南自进宫后第一次出宫就是从皇宫到王府,这期间他从未出过宫,更没有逛过街,像这样难得的机会,郑之南再稳重的性子也忍不住心内雀跃,眼睛亮亮的看着李耀说:“可以去街市吗?”语气有些不确定。
李耀穿着便服,玉冠束发,英气勃发,含笑点头。
郑之南走到李耀跟前,抓着他的胳膊再次求证道:“真的可以出去?”
“当然,不过你穿成这样可不行。”然后挥手示意旁边的侍从初唐去拿衣服。
初唐笑着抱着早就准备好的衣服递给郑之南说,“快些换上。”
郑之南穿着小厮服,戴着帽子,面如傅粉,在王府里住这大半年,郑之南不仅长个子,脸上也长了一些肉,看起来没有从前那么单薄,穿好衣服站在李耀面前,颇为亮眼,准确的说是夺目。
李耀看了他一会儿后,顿了顿,让初唐拿了一样东西过来,给郑之南脸上粘了个长着毛的金钱痣才算完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