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竞价,就不会像刚才那样明着喊,一直喊到失去理智。而且,因为投标双方的心理博弈,会尽可能地拿出自己所能承受的金额范围内的最大数额。当然,这是在竞标双方是敌对关系的情况下。那么,有了第一次公开喊价的‘表演’,在场的所有人都会相信,我俩是敌对关系,且我俩某种程度上已经为了争夺债务和控制权而丧失了理智。那么,债主就有理由同意,将公开喊价变成竞标这种行为是正确的确定。”
“随后,为了防止公开喊价那种乌龙事件的再次发生,我们需要诱导债主,以公开、公证的方式,采取卫星电话直播的方式,以第三方作证的形式,来监督竞标的进行。到此为止,所有一切的铺垫,都看似是为了让债主能够拿到最大化的利益,且这个竞标过程能得到公认。实际上,我们俩是已经传统好了的。我们完全不用落入他们的计划。我们可以用他们的这个形式,来执行自己的计划。也就是说,我们可以将双方的竞标价压到最低。而我,只要比你的竞标价低一点点就行。这样,你就可以以所谓的‘竞标最高价’拿下债务和控制权。并且,这个过程是卫星信号转播的,即使债主们明知道吃了亏,他们自己搞的形式,他们没有办法推翻。而且,家主看到这个结果,也明知是我们刷了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