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越简易,super放弃了自己朋克的配饰,而宁侠甚至连手表都不带了。
这样看来,他们这一群人中只有殷受一个自始至终都活的光鲜亮丽。
混血男宝abbott也听见了他们的对话,以正常小孩儿的理解能力,他并不是很能听懂三人刚才的对话,但是abbott知道一点,那就是殷受长得很好看,比自诩是帅哥的他还有其他的小妹妹小姐姐长得更好看。
在abbott心中,好看又让他莫名很敬畏的殷受就像是一块柠檬薄荷味的小蛋糕,他不是女孩子,不会跟女孩子一样热衷于洋娃娃,所以如果让abbott找他最喜欢的最可爱的事物那就是小蛋糕了。
柠檬薄荷味的小蛋糕又刺激又清新,用来形容殷受正正好。
他非常认真地拍拍小蛋糕的手道:“你一点都不邋遢,你是最好看的。”
听见abbott的话,宁侠开始起哄了:“哟哟哟哟哟,abbott你觉得殷受弟弟好看啊!”
abbott点点头:“对。”
宁侠道:“那你觉得时小宁哥哥我好看,还是殷受好看啊。”
abbott毫不犹豫地说道:“当然是殷受弟弟好看了,小宁哥哥你比他差太多了!”
宁侠非常受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