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衣,请人把帖子删了。
联名款的热卖,对天娱传媒跟荧星来说是双赢。
项目组之前在谈的时候,就一口咬死,绝对不接受出创意后给一笔钱,然后直接垄断,他们要的是净得利润的百分比。
荧星之前还觉得项目组的人不可理喻,他们对自己的产品这么自信吗?如果说只是卖鞋子,他们还可以理解,但问题在于,这个净得利润中还包括衣服以及其它副产品啊,如果这些副线产品卖得太差,洪洪方的人甚至有可能回不了本。
不过他们也留了一个心眼,谁叫天娱传媒赚钱能力声名远扬,在业内甚至有了“只要是他们想要插手的生意,就一定能够大爆”的传言。
荧星董事会的成员原来还没有这么迷信,但是在见识了马流的手段之后,他们不得不重新评估天娱传媒,要是这个项目,真的能挣到很多很多钱怎么办?
基于这一重警惕,他们并没有答应项目组提出的,更加匪夷所思的交涉方案,比如说净利润超过3000万他们拿10%,净利润超过5000万拿15%之类的。
最后他们答应的,还是一个比较平均的数字,那就是13%。
千万不要觉得这个数字小,毕竟天娱传媒他们只是卖了一个牌子,真正的制作以及后期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