片刻后往门内探头,说:“傅泽明,你拍完电影来我家玩。”
傅泽明长长的睫毛垂下,又抬起,他黑色的瞳仁倒映着灯光,答道:“好。”
第十六章
有了第一次的顺利经验,只要他们不拍戏,又刚好在下雨,祝夏就和傅泽明穿着雨衣骑上自行车,继续循着“小狗”和“吕恩”的足迹在城市游荡,他们坐了亚洲第二长的皇冠大扶梯,也一起去山城步道,还夜里爬上南山一棵树的观景台,俯瞰雨中的重庆。
祝夏觉得他真是挺喜欢傅泽明。
他最喜欢的人是舅舅,傅泽明现在应该可以排在前五,大概因为傅泽明非常好看,性格也稳重,而且会说法语、演戏比他厉害、给他盖被子、个子比他高、蹬自行车比他快、两人对电影的喜好相似、还会用套房里的简易厨房做夜宵……
比他以前认识的所有朋友都厉害。
至于傅泽明喜不喜欢他,祝夏根本不担心,他长到现在从没觉得交朋友难过,起码比交女朋友容易得多,如果傅泽明不想和他做朋友,肯定就不会分夜宵给他。
等到云消雨霁,日头又毒辣到可以杀人,就轮到傅泽明出外景,方戎今天要拍“吕恩”去买凶器的戏。祝夏现在和傅泽明玩得正好,虽然没有他的镜头,但为了兄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