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上了奸夫的孩子,而且薛素跟楚清河从来没有行房,只要不是傻子,都知道女人肚子里怀的是个野种。
偏偏楚清河既没有休妻,也从未将此事宣扬出去,要不是她自己想要荣华富贵,跑去京城找已经高中状元的王佑卿,也不会惨死于车轮之下。
不去看神情忐忑的小姑娘,薛素走进厨房,掀开锅盖从里头拿起了一个还热乎的粗粮饼子,大口大口地嚼着。
前世里在京城乞讨的那几日,因为孩子小,薛素讨来的吃食大多给喂给了儿子,她自己都没吃上几口,肚腹饿的不行,就算粗粮饼不算什么好东西,但那股粮食的香气还是让薛素忍不住分泌涎水。
太久没有吃过这种热气腾腾的饱饭,她吃的急,但喉咙细小,吞咽时有些费力,还是就着凉水才将饭食咽进肚子里的。
好不容易吃饱了,薛素打了盆水,挽起袖子刚要洗手,眼角撇见挂着细细红绳的手腕,整个人突然愣住了。
只见女人骨肉如柴的左手腕上多了一颗浅粉色的痣,只有指甲盖那么大,颜色浅的接近肉色,却微微凸起一块。
带着薄薄茧子的指尖按了按那颗痣,半点发麻发痒的感觉都没有,凭空出现的粉痣让薛素忍不住皱眉,她手腕上原本挂着一颗桃木珠子,穿在了红绳上,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