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太大把人给杀了。
    总之,那女人就是疯狗一只。
    要不是当年犯事的时候年纪太小,在监狱期间据说表现不错,所以不满十八走随就被放了出来。
    只能说那个女人的运气足够好。
    否则以她犯下弑叔这种丧心病狂的事情,以帝国的刑法,就足够她把牢底给坐穿的。
    所以,你大可宽心。
    且不论慕臻到底是一时兴起看上的那个女人,还是真的动了心。
    别的不说,你认为季封疆和慕晴雪夫妻两人,能允许一个坐过牢又杀害自己亲叔叔的女人成为他的儿媳妇吗?
    乌鸦何以与凤凰比肩?
    怎么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