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他还没见过她穿旗袍的样子。
自然是没见过,她素来怎么舒服怎么穿,又是唱摇滚,即便是上节目,也多是利索英气的风格,衣帽间里最多的便是卫衣牛仔裤。
莫冰也说了,她可能是最不注重穿衣的艺人,不像别的艺人,绞尽脑汁博眼球,各种机场街头私服秀,哪像她,一件黑色卫衣,帽子一戴,就能从南走到北。
“要现在看吗?”她问。
时瑾点头,说:“要。”
她拿了旗袍,要去浴室。
他拉着她的手没松,眼里有墨色的光,像黑夜里的星辰,灼灼发光:“在这换。”
她想了想,也不忸怩,张开手,要他给她换。
倒是时瑾,木讷了动作,笨拙得不行,磕磕绊绊了一番才把她的衣服褪下,屋里没有开暖气,她有些冷,只是时瑾却出了汗,眼睛有些潮红。
“笙笙,抬手。”声音沙哑,时瑾目光盯着她眼睛。
姜九笙抬了手。
未等到旗袍着身,时瑾的吻已经落下了,从锁骨,到胸前,吮了大片大片的痕迹出来。
亲热时,时瑾很喜欢留下痕迹,一点也不温柔,他说忍不住,总会把她咬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