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说:“我穿了十分钟,你只解了一秒。”
时瑾低头,唇落在她锁骨上:“衣服设计很棒。”
除了红色,他突然想把所有的颜色都买回家,让他的笙笙穿给他看,大抵那时候,她就彻底明白了,他不是贵族,是野兽。
夜里十二点,她昏昏欲睡时,耳边听见了时瑾的声音,缱绻得像春日的涓涓细流,缓缓淌过。
“宝宝。”
“生日快乐。”
她弯了弯唇角,抱着他沉沉睡去,她这一生,所有的欢喜,都是时瑾双手捧给她的,她爱他,胜过最浓的烟,胜过最烈的酒,胜过她那把弹奏了六年的吉他,胜过漫天星辰与她自己。
翌日,天气晴朗,有风,带了微微初秋的凉。
姜九笙醒来时,已经过了十点了,时瑾坐在卧室的懒人沙发上等她睡意消散,手里拿着平板,也不知是看资料还是看她。
她揉揉眼睛,看了看窗外:“怎么不叫我?都晚了。”
他放下平板,走过去,把她睡得乱糟糟的发拂顺:“不晚,露营的东西,我让人去准备了,我们晚点出门也可以。”
姜九笙往被子里钻:“我想洗澡。”
她身上还穿着他的睡衣,是黑色的衬衫款,可只有长长的上衣,昨晚闹得太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