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一定要帮我跟堂兄!这个知府大人跟那个县令,居然敢欺负我未来大嫂!不能饶过他们!”
    被傅青称为郑叔叔的,正是皇上亲封的都督,同傅家关系甚好,曾经是傅言之父的门生。后来为了剿匪,也为了替自己的恩师报仇,遂一直留在此地。
    因此,傅言前来救赵汐朝,立马便将这人想起来了,遂吩咐了傅青去请人,这才快马加鞭,先行赶来。
    知府大人跟县令并排跪着,哆嗦着替自己辩解:“请都督大人明见啊!下官是冤枉的!这赵家与下官儿子订有婚约,怎是强抢民女呢?”
    傅青一听,大步朝屋里走,在一个拐角处,提着一位身穿喜袍的男子,道:“傻子,说的是你吗?”
    这傻子正咬着手指头,歪着头盯着赵汐朝看,连话都听不懂,只是傻笑。傅青立马大怒,一脚将人踹倒,照着脸猛踢,嘴里骂道:“看!我让你看!那可是我未来大嫂!再看,我挖你眼珠子!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就你这个死德性,居然想娶我们家阿朝,去死吧你!”
    傅言拍了拍赵汐朝的肩膀,将人扶了起来,目光灼灼的钉在知府身上,沉声道:“知府大人可知当朝律法第一百二十八条,和第三百二十一条,所述为何?”
    知府大人道:“本官怎么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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