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我在来之前就让我的律师草拟的一份合同,林导有什么异议尽管提。我可以给你绝对的权力,但是你下一部戏必须为我而拍。”
    林子茗粗粗地翻看了一下合同,有些意外。
    因为合同上的条款十分详细,而且就像是提前调查过一样,提的要求就刚好在自己的底线范围内。
    潘蓓蓓只是要求她拍的电影必须她是第一主角,然后以她为中心,并且给出了故事梗概。
    但是她也知道自己不是专业人士,所以……她专门请了邹之清来做编剧。
    至于导演权力方面,她放得很开。基本都是以林子茗为主。
    但是同样的,林子茗签下这个的话,违约金也很高。
    就是如果林子茗觉得这人不行她不想干了,那么她要赔偿一大笔钱。这估计是为了防止林子茗中途跑路而特意设立的。
    而相对的,如果潘蓓蓓终止项目的话,不需要付任何费用。
    当然……这份合同最重要的一条,是有一个对赌在。
    潘蓓蓓也没有提过分的要求,只是要求这部电影的票房必须是回本的。如果没有回本的话,那林子茗就补上那亏损的钱。
    这个条件看起来对林子茗有些不利,但实际上已经很宽松了——首先她不要求赚,其次这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