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眨一眨眼睛就让无数少女拜倒在他的西装裤下,我就顶烦他这一点,现在和他出去逛街,回头率超高,好像牵了一只肉包子出来,随时都可能被饿狼扑食,所以我每次都找小旗去,或者和他出去的时候叫他穿得丑一些。
我那天穿了长长的晚礼服,从头发武装到脚尖,我觉得我会是艳压全场的女人,到了才发现,我太低估女人这种生物了,她们是世界上最可怕的生物,化妆打扮的能力简直令人发指,我四处浏览,灰溜溜地躲到一边,一边喝酒一边吃东西,觉得这趟舞会没算白来。
后来酒喝得太多,后劲上来,我属于那种喝了酒不会耍酒疯的人,只会乖乖地坐着,据陈深说我后来就安安静静地坐在座位上,拉着他一个陌生人唠了半天家常,后来我说死活要跟他拜把子称兄弟,誓做二十一世纪的梁山好汉,要桃园三结义永远不分家之类的话,还死气白赖地留他微信号、手机号、邮箱、家庭住址。
后来他跟我说起这事,我真的一点儿都记不起来了,我觉得这件事情却挺囧的,讪讪地问他什么感想。
他真情实意地回答我:“当时觉得自己遇到一个女神经病,自己这二十几年的修养都快败在她身上了。”
我:“我觉得我的酒品还挺好的,你看一不打而不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