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两天就能写好的,写不好便写不好吧,反正你做什么都是一时热度,过两天又不想写了。”
“我哪有啊?”
“几天前还喜欢诗词歌赋,叫我教你仄平相对,这一下忽又转了性子,喜欢写字了。做什么都是半桶水晃荡,平白给旁人落个笑柄,说你是个附庸风雅的俗人。”靳花初虽这么说,但还是坐在了书桌旁,拿起屠酒儿写的字看。
“我初来这里,什么都不懂,就觉得那些诗词好玩,而你又正好精于诗词……”屠酒儿怕说岔了话,靳花初就不教她了,忙又改口,“花初,虽然我做什么都是一时热度,但这一回我答应你,只要我不离开你,便永不弃这‘附庸风雅’的爱好。”
“如此说来,你终有一日会离开我。”靳花初半是打趣半是认真道。
“怎么会呢?就是有那么一日你我天涯海角,我也会一直把你带在心里的。”屠酒儿拉起靳花初的手放在自己的胸口,眸子亮亮的看着她,“永不敢忘,相信我。”
能相信吗。
屠酒儿最擅长撒谎,然后用些花言巧语混着她那张脸,竟能蒙骗过世间大半人。
靳花初知道不该信,可心中又有另一股情绪,欢喜,期待,蠢蠢欲动,令她宁可抛却理智,也愿意自甘堕落地相信那人的许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