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一面,我让你在夜城无立足之地,我让我爸买了你们售楼部,让你成丧家之犬!”
她这番话听得岑青禾尴尬症都要犯了,她长这么大还没亲耳听到有人说,我要让你成丧家之犬的。
一度,她以为这只是个书面用语,今儿她算是开了眼界了。
越瞧越不像个正常人,岑青禾笑了笑,伸手点了点自己的太阳穴,示意对方有病赶早治疗,千万别耽误了最佳时期。
终于明白对方为什么能带着林锋在hermes狂购,可自己却打扮得像个大妈,明明看起来年过半百,却非说自己二十三,只有一个理由可以完美的解释,精神不好。
跟个神经病,岑青禾还较什么真儿,当自己倒霉吧。
手被抓破了,她也没说什么,拎着包赶紧离开咖啡店,说实话跟这种人打交道,她也挺害怕的,总觉得对方分分钟都能掏出一把刀来,最关键的是,神经病杀人还不犯法。
进公司之前,岑青禾在附近便利店买了邦迪把手背上的划痕遮住,等去到茶水间才发现,蔡馨媛跟金佳彤都在,三人打了声招呼,金佳彤很快发现岑青禾手背上的邦迪,挑眉道:“青禾,手怎么了?”
岑青禾没瞒着,毕竟她是以金佳彤的身份去的,坐下喝口饮料,把今天无厘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