莺歌和你签一年代理权合同……”
“五年!”直接截住李厂长的话,夏明慧精明地道:“李厂长,既然我为莺歌打广告,付出宣传成本,那只签一年代理权合同就太少了,我觉得我们至少要签五年。”
“真是不吃亏!”李厂长失笑,却没有立刻否决:“五年是不行,最多三年。三年后如果你做出业绩,想再谈代理权也简单。”
三年,虽然短点,但也可以了。
其实说起来,莺歌的火爆也只不过几年,到了后来,莺歌这个牌子就销声匿迹了,被市场淘汰,哪怕曾是风靡全国的大牌也会淹没于尘埃。
只不知道,这一世,莺歌会不会还重复之前的命运。
话说到这个地步,后头的事儿就是顺理成章了。
夏明慧连夜写了营销方案,也亏得这一世写作文写得多了,虽然格式不一样,但总算还写得清楚。
这一回,夏明慧直接就进了莺歌厂,还是李厂长的秘书兼司机亲自把她接进去的。
可能已经从李厂长那听到了些什么,司机大张说话很随便:“你现在进我们莺歌的货可就是赚到了,我听说我们厂以后还要在电视上打广告呢!到那时候,收录机还不得卖飞了?价格也肯定得涨……”
早就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