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慢悠悠骑马来到姜永面前。一路上鸦雀无声,亡灵们仿若摩西分海自动就让开了道路。仿佛感受到了灵魂的压迫,老骨也瑟瑟发抖,他咬了咬牙,勉强硬撑着想要挡在姜永面前,却被他拦住了。
抬眼看向逐渐向自己接近的那人,姜永心底掠过半分疑惑。并没有感受到半点威慑,甚至连应有的戒备之心也很难升起。相反的,两人距离越近,姜永心中莫名的微妙感就越盛。这个人他好像在那里见到过。
“你是黑沙骨村的居民?”
那人停在姜永面前两三米处,坐在马背上居高临下开口,语气倨傲冷漠。见姜永没有回话,他隐蔽地撇了撇嘴角,随意抬手摘下了自己的兜帽。
五颜六色,如果用一个词来形若这人的外貌,姜永只能用五颜六色来形容。斗篷人长得十分俊美,和阿莫斯都不分伯仲。相比之下他更多了几分凌厉的艳丽,淡紫色眼眸好像一弯梦幻湖泊,又长又密的银色睫毛好像小扇子。银白色的头发雪丝般垂在身后,发尾渐变成绚丽的蓝紫色。
然而在他的发丝中,一排排缀着无数羽毛。一圈大红,一圈橘黄,一圈嫩粉,一圈湖绿,羽毛的颜色都十分浓郁瑰丽,映衬在银发上闪闪发光,间隔还有点纷彩,五颜六色特别花哨。
大家都是人,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