凭借多年办案经验,约翰一阵见血指出了死者乘车目的,其实找出死者身份很容易,通过物品猜出死者意图也相对简单,可问题是就目前而言死者是谁并不重要,重要的是线索,毕竟巴士就这么大,里面就这么些人,合理找出杀人真凶才是目前重中之重。
“咳咳。”
于是,在将证件递还给格丽斯后,轻咳两声,约翰重新回头,朝对面仍惊魂未定的秃顶男询问道:“乔治先生,你之前说死者遇害时你正在睡觉,直到死者倒地才把你惊醒?接着你便看到你相邻座位上的这位先生已然死亡?”
“对对对,警官先生,事情就是这样!”听完约翰那不知何故重复提及的询问,对面,那名自称乔治的秃顶男忙点头符合承认无错,约翰则微微一笑,接着说了句话,一句足以把秃顶男当场吓死的附加补充:“嗯,合理的理由,合理的借口,再结合那极其高超的隐秘手段,不得不说你的作案手法非常完美。”
站在当今法治社会的角度来看,警查办案讲究的是证据,注重的是线索,如果在没有证据不存线索的情况下案件便注定停滞不前,当然以上这些仅仅只适用于那些入职不久的新人警员,至少在约翰这种经验丰富的警查面前情况并非如此,正如上面所描述的那样,巴士就这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