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事也不好说,它们类似组织的存在,暗中危害我们的社会,这不是不可能的事。只不过在本书当中,总是要有反派,有对撞,才有戏剧的爆发点。
然而对于部分朋友提出的,别人都把主角写很牛逼,为什么你的主角却是个屌丝,经常挨打,还非常狼狈什么的。我必须要承认,这大概是我的劣习吧,我认为任何自带主角光环的,都是不接地气的,书中的“凯子”,从事着可能最没有人关注的边缘职业,他有着比任何人都更加平凡的人生,可这不妨碍他打从心底,想要成为一个好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好人的愿望。
可是没理由好人就不挨打,好人打架就一定要赢是吧?
总之,《摸骨师》这本书,也许是我许多书里,最希望能够以影视作品呈现的,毕竟没谈论鬼神,靠近主旋律,也算是身为作者的我,在某种意义上,对于现实的服软吧。君子虽不爱财,可君子也要吃饭不是吗。
《摸骨师》的日常状态,每天早上大约10点睡醒后,在午饭前会写出大纲跟细纲,午饭后到下午接孩子之前,就是跟拉鸡屎一样,一点一点往外挤的时候。值得注意的是,我属鸡。这相当耗时,尤其是对于我这种非职业的作者来说。写完一两千字,不满意全删了重新写,那几乎是常常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