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芳菲:我曾经喜欢一个男生,倒追了他三年,可他喜欢的却是以沫,我以为我会讨厌她,可她这个人有一种魔力,只要和她相处过你就无法不喜欢她,不说世界,国内她算得上最富有的人了吧,可她却是我见过的物质欲·望最低的人,吃一碗粥也能吃得一脸幸福,当然,也有可能是因为那碗粥是翟先生做的(笑)。
活到现在二十八岁,我遇上的尴尬事只有三件,每件事都和以沫有关,第一次是我向那个男生告白,他当着以沫的面拒绝我,那时候我和她是情敌关系,我哭得一塌糊涂,可给我鼓励让我找到方向的却是她。
第二次是我被朋友陷害,差点清白被毁,是她半夜三更带着人赶过去救了我,让我免于灭顶之灾,而第三次,就是现在,明明因为我的缘故连累了她,她却没有半点埋怨,而是第一时间就出声支持我,说真的,她对我的肯定比任何人都重要。
是她在我刚念大学的时候就告诉我要走正道,不要走偏了,是她在我因为被人抢了角色而难过时安慰我,并且给我铺路,也是她在我因为一点小成就膨胀时把我拉回来,她一再的告诉我不管我是不是明星,不管我红不红,我都要对得起自己,不能让自己有污点,因为明星有必须履行的社会责任,不能做坏榜样,她担心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