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大哥总算是读书读到头了。”方琮珠佯装羡慕:“这该是读了十几年书了罢?”
孟敬儒点了点头:“我四岁时就由家里请的先生发蒙,后来上海有了新式学堂,我父亲便送我去念书了,差不多念了十年书,在复旦又念了三年了。”
原来民国时期的中学学制竟然只有五年?方琮珠心里琢磨着,这可比上辈子要省事多了,这么推算着,可能孟敬儒也就二十岁的样子——至少比方琮亭要年纪大,否则大哥也不会称呼他为敬儒兄。
孟敬儒是家族的生意和方琮亭搭上关系的,两人起先并不相识,因为毕竟没有同系同年级,平常在学校见得少,后来无意间说起尚在念书之事,这才发现竟然是校友。
方琮珠听着方琮亭说起这趣事,忍不住笑:“大哥,你们这是有缘分哪!”
她的笑声不高不低,听在孟敬儒耳里,只觉跟银铃儿一般,煞是好听。
“方大小姐……”
他本想就缘分两个字说句俏皮话,可这边方琮亭打断了他的话:“你就喊她琮珠罢,这样喊听起来怪怪的。”
方琮亭眼睛朝前边看,没敢看方琮珠,他心里头琢磨着,想要推进一下妹妹和孟敬儒之间的关系。
要使人和人之间关系亲密,彼此的称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