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在受害者的心上再插上了一把刀,划出一道不可磨灭的伤痕。
可是那些无辜受到侵犯的孩子们,柔弱的女性,究竟错在哪里?
错的难道不是那些竟然侵犯几岁幼童的禽兽,那些在共同交通工具上图谋不轨的畜生,对弱者肆意欺凌的败类吗?
非要等到这些受害者对法律以及社会彻底失望,亲自拿起复仇的利剑,指向那些加害者,导致难以估量的人间惨剧,波及到这些口出污言的围观者之后,他们才能够体会到受害者千分之一的苦痛吗?
而一些经历惨剧的人,堂而皇之地将更残忍的伤害施加给其他无辜的人。
这些无辜的人又何其无辜,正因为他们无辜,所以就应该受到受害者的报复吗?
受害者的痛苦和艰辛无人能够体会,加害者没有得到公正的惩处,心中无可避免地充满了复仇的戾气和仇恨。一旦有一个导-火-索,将势必会燃起复仇的熊熊烈火,让受害者走上无可挽回的万劫不复之地。
他们太痛苦了。
如果法律不能给他们一个公道,那么受害者就会自己给法律一个公道。
而围观者在事发之前,只能看见他们的戾气,却堂而皇之地忽视他们的苦难;最应该为社会不平发声,为公道之喉舌的大众媒体